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23
年 7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离职原因不满足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20 万份应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
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
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20 万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结合公司 2022 年年度现
金分红事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
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7.93 元/股调
整为 27.62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4.05 元/股调整为 53.74 元
/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层面 2022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本次
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
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65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11.9 万
份。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
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预期经济效益,符合
公司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募投项目作出的变更,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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