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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重庆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七项举措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租购并举助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
其中,《通知》提出,在提高缴存人家庭租房提取额度方面,进一步加大租房自住支持力度,缴存人家庭在重庆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中心城区缴存人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1800元/月,夫妻双方为3600元/月;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人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1500元/月,夫妻双方为3000元/月。
在加大对多子女缴存人家庭租房支持力度方面,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缴存人家庭,符合重庆市住房租赁提取政策,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城区缴存人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2700元/月,夫妻双方为5400元/月;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人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2250元/月,夫妻双方为45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