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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新宇
近日,陈明贵借某事件编造虚假信息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由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铅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明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22 年 11 月至 12 月,被告人陈明贵为提高个人自媒体关注度,借某事件编造多条与之相关联的虚假信息,在网络平台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依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述起诉所指某事件,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许多主播都神秘兮兮地在网络平台上传播内部消息,有的一听就知道是假的,因为不合逻辑,有的虽然是假的但迷惑性强,曾让不少人信以为真。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真的关注这个事件,而是借助这个事件炒作来“提高个人自媒体关注度”,陈明贵就是其中的一个。“提高个人自媒体关注度”不是笔者妄加猜测,而是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对陈明贵的起诉指控。目前,陈明贵借胡某宇事件编造虚假信息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正在公诉阶段,相信法律会对陈明贵的行为作出公正的判决。
通过此案,我们不能不重新强调一个铁的原则,那就是网络空间决不允许谣言肆虐。网络空间作为社会大众的共享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不能为所欲为,其所有信息都必须确保内容健康而真实,这是绝对不能含糊的。网络空间的信息发布者坚守信息内容健康而真实,是最起码的素养,如果为了提高个人自媒体的关注度胡编乱造,是极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信息健康而真实,才有生命力,但在网络空间广泛而海量发布信息的情况下,有多少人对感兴趣的每一条信息都能做到明察真伪呢?一些信息发布者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或者对真实信息进行过度解读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但这必须会造成不良社会后果,陈明贵编造的虚假信息,就“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对这样的人进行打击,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公众的期盼。
近年来,我们在治理网络空间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监管的力度还有待加强,对网红、播主等信息发布者的从业培训还有待加强,对发布虚假信息者依法进行打击的力度也有待加强。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把虚假信息掐死在发布之前,才能确保网络空间清朗、健康。